2007年11月28日 星期三

公司於清算完結,將表冊提請股東會承認後,有欠繳稅款的公司在清算程序中,清算人仍須實質依法辦理清算事務,始為合法清算完結,所欠稅款才可註銷;否則縱經法院為准予清算完結備查,仍不生清算完結之效果。

賦稅》2007/11/26
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表示,邇來受理許多公司以其清算事務業經法院准予清算完結備查為由,申請註銷欠稅。
但國稅局仍會審查公司的清算程序有沒有合法清算完結,如果有多項清算事務未了而未完成合法清算,當然不生清算完結之法律結果,法人人格仍未消滅,所欠稅款當然不能註銷。

該局進一步說明,依公司法以及民法的規定,解散之公司,於清算範圍內,視為尚未解散。
且公司在清算之必要範圍內,視為存續。
公司於清算結束,將表冊提請股東會承認後,依規定應向法院聲報備查,惟向法院聲報,僅為備案性質,法院所為准予備查之處分,並無實質上之確定力,所以公司清算是否發生清算完結之效果,應視是否完成合法清算而定。
所謂合法清算完結係指清算人就清算程序中應為之清算事務,實質全部辦理完畢而言,如公司仍有現金及銀行存款,清算人明知公司尚有積欠稅款,而將現金及存款先行償還公司其他普通債務,或分配予股東;或者公司在清算過程中還有機器設備、存貨或其他應處分之資產未作處分,就是沒有依照法定程序辦理清算事務,縱經法院准予清算完結備查,仍不生清算完結之效果,國稅局是不會將公司所欠稅款註銷。
所以欠稅之公司是否依法解散清算,且無賸餘財產可資抵繳欠稅,應由主管稽徵機關就具體個案之事實判斷之。不要以為已經向法院聲報清算完結,經法院准予備查,就已經合法清算完結,可以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註銷欠稅,其實這是錯誤的觀念。
國稅局建議,公司進入清算程序,清算人還是要依法辦理清算事務,配合主管稽徵機關合法清算完結,倘已無賸餘財產可資分配,所欠稅款當然可以註銷。
如有疑問,歡迎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 0800-000321洽詢。

轉讓未經簽證之股票,其交易所得要課徵所得稅

《賦稅》2007/11/27
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表示:轉讓公司掣發未依公司法規定簽證之股票,屬證券以外之財產交易,其交易所得要課徵所得稅。
中區國稅局進一步說明,公司發行之股票,如未依公司法第162條規定,經主管機關或其核定登記之機構簽證後發行,即非屬有價證券,無所得稅法第4條之1,證券交易所得停止課徵所得稅之適用,因此民眾買賣未經簽證之股票,記得要在交易年度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以免遭補稅處罰;如有任何疑問,可撥免費電 話0800-000321,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依約定按淨額給付各類所得者仍應按給付總額辦理扣繳

《賦稅》2007/11/27
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部分扣繳單位給付權利金或租金時,依照契約約定由扣繳單位負擔稅款,但誤以未含稅的金額辦理扣繳,以致短扣稅款而受罰。
該局指出,依所得稅法的規定,納稅義務人各類所得,應由扣繳義務人在給付時,依規定的扣繳率或扣繳辦法扣取稅款,並依規定繳納之。
本國營利事業給付國外營利事業權利金,應在給付權利金時自給付金額中扣取20﹪的稅款,再將餘款交付給國外營利事業;但發現有於契約約定由國內營利事業負擔扣繳稅款情形,此時就必須按國外營利事業實際取得的權利金總額來計算扣繳稅款。
該局舉例說明,國內甲公司使用外國乙公司的專利權,甲乙公司約定,有關須繳付我國的稅捐由甲公司負擔,乙公司每次收取100萬元【淨額】。則甲公司在給付乙公司權利金時,應按乙公司收取100萬元之淨額換算給付總額125萬元【100萬元÷(1-20﹪)】,再以給付總額乘以扣繳率20﹪,申報及繳納扣繳稅款25 萬元。
此外,也常見有出租人與承租人約定,租賃所得的扣繳稅款由承租人自行負擔的情形,承租人在辦理扣繳時,也要先換算出正確的給付總額再辦理扣繳,才不 會造成短扣稅款。
該局進一步表示,扣繳義務人未依規定扣繳稅款者,除限期責令補繳應扣未扣或短扣之稅款及補報扣繳憑單外,並按應扣未扣或短扣之稅額處一倍之罰鍰,其未於期限內補繳應扣未扣或短扣之稅款,或不按實補報扣繳憑單者,應按應扣未扣或短扣之稅額處三倍之罰鍰。請扣繳義務人注意正確計算扣繳稅款,避免受罰,以維自身權益。

2007年11月26日 星期一

養生四季茶飲

春花益氣活血湯
材料
˙車錢草 ˙鮮茵陳 ˙鮮薺菜 ˙鮮防己根 ˙地黃 ˙柴胡 ˙金錢草
˙大薊 ˙地丁 ˙紅花 、白芍等 各2錢
˙甘草2片 ˙薑2片 ˙核桃2片 ˙紅棗5粒
作法
1.所有材料放入壺中。
2.沖泡600cc沸水後蓋好蓋子,燜5~15分鐘後即可飲用。

**可擴張血管和增加血管彈力,解毒化瘀,有利於肝膽機能,穩定心臟博動。

感冒咽痛茶飲
材料
˙佩蘭葉 ˙荊芥 ˙栝樓皮 ˙胖大海各10g ˙金銀花20g ˙薄荷5g ˙甘草5g
作法
1.材料加一鍋水煎煮剩約3碗量,分早中碗3次餐後飲用,稍涼服用,勿熱喝。

**可清熱解毒,主治咽喉腫痛,適用於感冒、發燒、咽痛 。

2007年11月22日 星期四

納稅義務人之欠稅,於5年徵收期間屆滿前如已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即使欠稅已超過5年,仍得繼續執行

國稅局表示: 近來有納稅義務人詢問,欠繳之稅捐已超過5年,為何還接到行政執行處之強制執行通知? 依稅捐稽徵法第23條規定,稅捐之徵收期間為5年,自繳納期間屆滿之翌日起算;應徵之稅捐未於徵收期間徵起者,不得再行徵收。因此,納稅義務人常誤以為所欠稅捐只要超過5年,就可以不須繳納。惟依同法條第1項但書規定,於徵收期間屆滿前,已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或已依強制執行法規定聲明參與分配,或已依破產法規定申報債權尚未結案者,不在此限;又依規定暫緩移送強制執行或其他法律規定停止稅捐之執行者,上揭稅捐之徵收期間之計算,應扣除暫緩執行或停止執行之期間。 所以納稅義務人之欠稅,只要稽徵機關於5年徵收期間屆滿前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即使欠稅已超過5年,仍得繼續執行,納稅人仍應負繳納之義務。 國稅局呼籲納稅義務人如收到稅捐稽徵機關寄發之稅單,經核對無誤,即應於規定期限內繳納,以免逾期未繳,除應加徵滯納金及滯納利息外,並會依規定移送強制執行;若欠稅金額已達「限制欠稅人或欠稅營利事業負責人出境實施辦法」規定之標準,將遭限制出境。

一行為同時違反稅捐稽徵法第41條與營業稅法第51條應分別處罰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依法務部96年3月27日法律決字第0960005858號函規定,一行為同時構成稅捐稽徵法第41條與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1條規定之處分要件者,仍應依各該規定分別處罰之。該局並舉無進貨事實虛報進項稅額案情加以說明:甲公司如經查獲涉嫌無進貨事實取得統一發票,作為進項憑證扣抵銷項稅額,經稽徵機關依稅捐稽徵法第41條規定,移送司法機關偵辦刑責後,仍應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1條第5款規定,以虛報進項稅額論處,除追繳稅款外,按所漏稅額處1倍至10倍罰鍰,並得停止其營業。該局特別指出:因稅捐稽徵法第47條第1款係採取『轉嫁罰』之體例,明定受處罰之主體為「公司負責人」,而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1條規定受處罰之主體為「公司」,二者處罰主體既有不同,自無行政罰法第26條所揭同一人不能以同一行為而受二次以上處罰之『一行為不二罰』原則之適用,是仍應依各該規定分別處罰。 該局呼籲,公司組織營業人切勿貪圖小利,無進貨事實卻使用不實憑證扣抵銷項稅額逃漏稅捐,以免誤觸法網。

2007年11月18日 星期日

20項養生食材

1 保健強身 多吃香蕉
以下是香蕉食療偏方,提供給大家做參考:
一、治胃潰瘍:飯前吃一根香蕉,一日一次即可,持續食用,會有不錯的功效。
二、防治動脈硬化、高血脂症:用泡好的茶,摻入搗爛的蕉泥,加入少許糖,每日三餐飯後飲用一杯,須經常食用。
三、防治消化道癌症:每天食用一至四根香蕉,可做為配合藥物的輔助療法。
四、防治高血壓:每餐飯後吃一至兩根香蕉,長期持續食用。
五、防治便秘、痔瘡、皮膚病:每天上午、下午及睡前各吃一根香蕉,能幫助腸胃蠕動及清除內聚濕熱引起的皮膚病。也可製成香蕉蜂蜜桔子汁、香蕉檸檬優酪乳變換一下口味。
六、防治熱咳、喉痛、支氣管炎:香蕉三根,剝皮切塊,加水、冰糖適量,隔水慢燉一小時後取汁去渣趁熱食用。
七、改善手腳乾裂:每晚沐洗後,取少許烘熱的香蕉泥塗抹手掌、腳底,並用手按摩片刻,持續敷用數日。
  食用香蕉的禁忌,民間口耳相傳:「
筋骨傷,不可吃香蕉,感冒也不可吃香蕉」,依學理角度看來的確有其根據,希望大家能多加注意。


2 多吃蔥 降血脂

  現代醫學認為,蔥有清散血管內瘀血的作用,能降低血液中膽固醇的含量,防止血液不正常的凝固,而防治動脈粥樣硬化。蔥還能刺激消化液的分泌,具有健胃功能。另外,蔥中含有蔥蒜辣素,對秋冬呼吸道疾病有預防效果。
 科學家最新研究發現,經常吃蔥不但能降低血脂、血糖和血壓,還能使大腦保持靈活,有利於活躍思維。


3 夏季韭菜 不易消化

  韭菜具有特殊的氣味,不但能促進食慾及增加菜肴香味,還具有藥用價值。其成分中的揮發性精油及含硫化合物,能提升免疫力,抑制癌細胞生長,同時兼具降低血壓、血脂的作用,很適合高血脂及冠狀動脈心臟病患者食用。此外,韭菜還有助陽固精的效果,在藥典上素有「起陽草」之稱。
  選購韭菜時以當令、韭白部分長脆嫩、無枯黃者最佳。夏季則不宜多食,因夏韭多半老化而粗糙,不易被腸胃消化吸收,多吃易引起胃腸不適或腹瀉。


4 薏仁當歸粥 舒緩經痛

  相信許多婦女朋友和我一樣,都深受生理期的經痛所困擾。約一年半前,朋友推薦我服用一道做法簡單、材料又容易取得的「薏仁當歸粥」。經常食用的結果,近一年來再也沒有經痛的苦惱了。
材料:當歸三錢、薏仁一兩、糙米一兩、銀杏二錢。
做法:
1、當歸煎煮出汁液。
2、當歸汁倒入已浸泡約四小時的薏仁、糙米及銀杏中,煮成糊狀,即可食用。


5 優格沙拉 清爽一夏

  夏天想靠吃沙拉減肥的人,醬汁的挑選才是關鍵所在,油醋汁絕對比千島醬要來得健康,但想吃得更清爽、更方便,試試優格沙拉吧!
  準備原味優格五百克、小黃瓜兩條、番茄兩個、少許鹽及適量的檸檬汁,將所有材料混合,就是一道非常爽口的優格沙拉。
  這道沙拉在夏天吃來非常清爽,甚至你也可以把它當點心給孩子吃。如果不想這麼麻煩,將優格與水果拌在一起吃,也是很不錯的吃法。
  這裡再教你一個利用優格有效去蒜味的好方法;當吃完大蒜,滿嘴口臭時,只要將蘋果切塊混在優格中一起吃,不僅口中的蒜味可以消除,也能幫助消化。
  對於有便祕困擾,或是想要讓肌膚變得明亮,多吃優格
就能讓你既健康又美麗喔。


6 荸薺 清除泌尿結

  俗稱馬蹄或烏芋的荸薺(台語馬薯), 大多數人只知取它和菜食用,不知它有利尿、清熱、解毒、消食等功效,尤其對泌尿結石有奇效。
  生的荸薺每日一斤,削皮,勿洗浸生冷的水,最好用冷開水洗淨後食下,飯前飯後均可,每天生吃一、兩斤無妨。重者七、八天,輕者三、四天,膀胱結石即由小便尿道擠出。


7 銀髮族吃什麼最健康

年紀大了,有很多食物禁忌,但下列食物則可以多吃。
花菜-專家認為,花菜是老年人延年益壽的首選食物,花菜中含有大量抗癌酉每,其含量遠超過其他含酉每食物。
香菜-含有老年人必需的豐富元素,如鐵、鈣、鋅、維生素A、C等,而且香菜還可利尿,有利於維持血糖含量並能防癌。
草莓-可以改善老年人的膚質、減輕腹瀉、緩解肝臟及尿道疾病,尤其味鮮美多汁,對老人的健康有極大益處。
紅薯-含大量纖維、鐵和維生素、紅薯能防止衰老、動脈硬化,並有效預防腫瘤和癌症。


8 薑湯 祛寒保暖

  在略感風寒時,將薑切細,另亦可將蔥白部分切細加入,水煮滾後,加入糖,即成薑湯,在感冒初期,可溫暖身體,改善虛冷症,促進發汗的效果。
  平時在飯後來一碗薑湯,可活化內臟、暖和身體,使手腳四肢寒冷的情況改善,進而燃燒身體脂肪,使身體變苗條。
  在冬天入浴及睡前也喝一杯熱薑湯,可迅速溫暖身體,達到禦寒的功效,可以一覺到天亮。

  嫩薑在文獻上記載,屬涼性,所以宜用老薑。將皮略為刮除,才能達到祛寒保暖健身的效果。


9 橙皮泡茶 提神通氣

  橙皮具有理氣化痰、健胃除濕、降低血壓等功能,是一種很好的中藥材。橙皮中含有大量的維生素C和香精油,將其洗淨曬乾放入與茶葉一同存放,茶葉會吸收橙皮的香氣,以開水沖泡後其味清香,而且提神、通氣。
  除了泡茶外,亦可將其洗淨曬乾後,浸於白酒中達二至三週後即可飲用,橙皮酒能清肺化痰,浸泡時間越長、酒味越佳。當然,平時煮粥或做紅燒排骨時,放入幾片橙皮,吃起來芳香爽口,還可以達到開胃的作用。


10 紅豆湯 消浮腫

  紅豆富含維他命B1、鈣、鐵,具有改善貧血,腳氣病、消炎、消腫的功效。
  用兩百克的紅豆洗淨,注入一百CC的水浸泡一晚後,先以大火煮滾再以小火煮三十分鐘,其汁液於三餐飯前飲用,每次一百五十CC(多亦無妨),如此連服數天,藉由紅豆利尿的功效,可消除腳的浮腫;另在生理期常食用紅豆湯可以補血,達到氣色盈潤的功效。
  另外,剩下的紅豆顆粒把它收集起來煮蜜紅豆,注入適量的水(至少蓋過紅豆)煮一至一個半小時(水不可煮乾),再加入些許粗鹽,每天一餐中吃一碗(吃時加入少許蜂蜜),連服數日,剩餘的置入冰箱。可消除便秘、減輕體重、促進心臟與腎臟的功能,更可消除身體的寒冷,達到健身的目的。


11 常吃桂圓 改善膚質
桂圓果肉鮮嫩,汁多味甜,且富含鐵元素,性偏溫,具有養血、健脾、開胃等功效,並能促進血液循環,有利內分泌的調節。
  舉凡婦女因貧血引起的面容憔悴、黑眼圈或皮膚鬆弛等問題,常吃桂圓能促進皮膚表層的血液循環,增加皮膚的營養,改善皮膚組織的排泄功能,促進膠原細胞的合成,提高皮膚的抵禦能力,從而分散黑色素,還其嬌嫩彈性。
  桂圓可以單獨以開水沖泡服用,或是加入粥品中一同熬煮,或是和紅棗及少許紅糖煮食,即成了「紅棗桂圓湯」,美容的功效更是加倍。


12 紅糖 緩解經痛

  紅糖在中醫用藥領域中算屬藥引之一,因為婦女在每月例行經期時,引起的腹痛,可用紅糖燉黃酒溫服,可緩解女性經痛。
  適量生吃紅糖也有補血、養肝的功效,有肝臟疾病的人,可在飲食中加適量的紅糖,可增加肝醣的貯藏,有利於肝細胞的康復,而提高肝臟的解毒能力。冬天時,以紅糖加薑熬煮溫飲,有祛風寒、緩解感冒咳嗽之症。紅糖燉黑棗、木耳也有補虛強身之功效。剛生完小孩的孕婦喝紅豆加紅糖煮的紅豆湯,有補血去毒的功效。

  長期吸菸的人,牙齒會殘留菸垢,取適量之紅糖含在口中約十分鐘後,用牙刷輕刷二~三分鐘,每日早晚各刷一次,連續一個星期,菸垢就可刷洗乾淨了。


13 食療 消除肩膀痠痛

  鮭魚含豐富的維他命B群及維他命D,且有暖身的效果,另外菠菜對於預防貧血可發揮威力,鐵質含量尤其豐富,亦可預防成人病。
  首先將鮭魚切片,菠菜川燙過後切段,以牛油炒熟鮭魚後,加入菠菜拌炒,再以少許鹽、醬油調味即可。這兩樣搭配一起食用,可以改善因壓力、姿勢不當或因偏食、運動不足等不良生活習慣而引起的肩膀痠痛、僵硬。


14 南瓜沙拉 調經補血

  南瓜屬瓜藤類,含豐富的纖維素、維他命AC,一般人皆以煮湯為主,鮮少聽聞有人生食。不過教大家一道「南瓜沙拉」,這可是客家人特有的吃法,國內出家人也常這樣料理,一般素食店偶爾也可見其蹤影。
  因為南瓜生吃帶有澀味,我們只要將南瓜去皮切成薄片狀,然後用清水漂洗一遍,順便把南瓜子剔除(並不主張把南瓜絲一併去除,因為它含有豐富的纖維素),然後再加一點點鹽跟醋攪拌一下,同泡十分鐘後,將多餘的水瀝乾,吃時再擠一點沙拉醬即可;因為醋可去除澀味,鹽則有催熟及增加甜味的效果,如果不用沙拉醬,蘸點花生粉或芝麻糊,味道亦十分可口,這道南瓜沙拉夏天吃起來,非常清爽可口。
  南瓜對女性有補血、治療月經不順的功效,不過南瓜有飽胃的副作用,胃不好的人應適可而止,不可多食。


15 檸檬橄欖油 強化血管

  早起空腹以及晚間睡前,喝下混有比例二比一的檸檬汁橄欖油,可促進體脂肪代謝,又可強化血管的韌度。
  檸檬性酸,不適合胃弱的人,故每次飲量以不超過二十CC(橄欖油則不超過十CC)為限。而不畏辛辣的人,尚可在汁中加入少許蒜蓉,以強化人體免疫力,既健康又瘦身。


16 吃洋蔥 預防骨質疏鬆

  瑞士科學家最近研究發現,絕經後的婦女常食洋蔥可有效地阻止骨骼中的鈣質不斷流失,預防骨質疏鬆的症狀。
  德國的醫學專家認為,洋蔥另有以下的療效:
  洋蔥中提取藥物,有減肥的功用,因洋蔥能加快人體新陳代謝的緣故。

  洋蔥中含有一種天然物質能殺滅細菌,在人體產生免疫作用,治療初期的感冒很有效果。
 ? @洋蔥內的桷皮苦素在人體黃酮醇的誘導作用之下,具有很強的利尿劑,可用來治療腎炎水腫等疾病。
  洋蔥煎水每天服用,可長期穩定血壓、減低血管脆性,對人體動脈血管有很好的保護作用。


17 鬱卒時 多吃木瓜

  你是否常覺得悲觀、失望,那麼多吃點木瓜吧!木瓜含有豐富的木瓜蛋白質,可將蛋白質分解為氨基酸,脂肪酸可分解脂肪。本身的乳汁具有消化及強心的作用。在中醫書裡木瓜能收氣滯,利筋骨,去溫熱、消水脹;悲觀失望者吃下它能產生熱烈的生命力。


18 山楂 去脂降血壓

  山楂又稱紅果,味鮮甜而爽口,為消積健胃之良藥。其所含的解脂肪,能促進脂肪類食物的快速消化,尤以消化肉類食物為特長。
  你如果想使老雞、豬蹄等硬肉盡快煮爛待客,只需要放入一、兩顆山楂,就可輕易達到目的。山楂又有擴張血管、降血壓和降低膽固醇的作用,因而能預防冠心病。
  現代人的飲食精緻且多半吃了過量的肉類,身材不免走樣變形,為了健康和美觀著想,不妨每天煎服山楂甘草湯當茶飲用,滋味甘美中又帶些微酸,並不難喝。
  若想在享受美食的同時,又要維持身材,山楂甘草湯會是一帖不錯的減肥湯方哦!


19 楊桃果茶治咳嗽

  在初冬裡天氣漸轉涼,不小心很容易就感冒,到處聽到咳嗽聲,這裡特別提供一種很有效,而且經濟又好喝的果茶食療。
  將楊桃一粒、橘子皮半個、梅干三粒、水四碗,以大火煮開改小火四十分後加些白糖。一次三匙,半小時服用一次,效果神速。
  以上是小孩用量,如果是成人要服用的話,食材的份量就再各多一倍,請大家試試看,真的很有效喔


20 即溶薑茶 迅速取暖

  又到冬天冷風颼颼的季節,如何在到達辦公室或是下班到家時迅速取暖,活絡身體達到袪寒保暖的功效呢?來一杯薑茶吧!
  先將老薑洗淨略刮除外皮後磨成泥狀,裝入夾鏈袋中,每次取十克的薑泥沖泡兩百西西的熱開水,再加入黑砂糖,手心捧著取暖,口裡喝下肚,包準身體暖烘烘,若是辛辣而不適,可再加入數顆剝開的紅棗,共同沖飲,當然亦可加入奶精成為薑母奶茶,在空腹的時候亦可止餓哦!


2007年11月12日 星期一

熱帶植物保種中心先睹為快!

撰文╱李家維
請大家先睹為快,這是個尚不曾有訪客的熱帶植物保種中心,位於屏東高樹鄉,由辜嚴倬雲植物保種基金會設立,將發展為世界上重要的熱帶植物庇護所。從第一個花房完工到現在約四個月,已經有來自各個熱帶地區的2000種植物進駐。我向來性子急,但不曾如此急過,因為拯救熱帶植物是刻不容緩了。
 
地球上最富饒的生物棲地是熱帶雨林,面積雖不大,但生物多樣性高到難以估量。因為對木材、耕地和礦產的需求,熱帶雨林正快速流失,到本世紀末,現有的30萬種植物將因而滅絕2/3以上。於是專家們倡導「生物多樣性熱點」保育策略,要將資源集中在能保護最多物種的地方,但成效並不彰顯,因為這和當地居民的生計起了衝突。保育界於是推出了新說帖,在這期《科學人》,美國的卡芮瓦和馬維爾說明導之以利的生態系服務策略,宣言為人類的健康和福祉做保育。這些策略都是希望能在原地保存多樣的物種,但我並不樂觀近期內的可能成效,該有人積極展開異地保育的行動,高樹的保種中心就這麼開始了。
 
蘭花多彩又嬌貴,是世人的衷愛,其中又以蝴蝶蘭為最,現在飛舞的蝶花行銷全球,台灣人的貢獻總被津津樂道。台灣發展成蝴蝶蘭王國,成功的要訣是綜合了小農的創意和現代生物技術的應用,曾在台糖主持研究的陳文輝,是這個新興產業的重要推手,在這期《科學人》,他細說了台灣如何引領全球新品種的流行風潮。要開創新品種,當然要先有好的種源庫,陳文輝深明此理,他在台糖建立了幾近完整的蝴蝶蘭原生種蒐藏。但是這幾年,台糖的領導是走馬燈似的更換,政策又搖擺,陳文輝黯然離開,難得的種源也就逸失了。這樣的例子我見多了,10年前的精省,為了省下些技工費用,就毀了台東農業改良場的豐富蕨類蒐藏。本該堅守永續理念的官家,卻常扮演保育的殺手。
 
高樹的保種中心先訂了12個重要蒐藏對象,包括蕨、薑、蘭等熱帶雨林的主要成員,現在蘭科植物的進展最突出,有1200種了,當然也有精彩的蝴蝶蘭原生種蒐藏。明年初,《科學人》將邀讀者們來趟高樹之旅,共賞熱帶珍寶。

【本文轉載自科學人2007年第69期11月號 總編輯的話】

日夜溫差大,您抵擋得住感冒病毒嗎?

最近早晚的溫差如此之大,肯定令許多人感到困擾吧~像這樣的天氣,更是抵抗力較差或過敏性體質的最大剋星,相信有許多人也跟生活達人(S)一樣,每天早上一起床就噴嚏連連,就連鼻水也滴滴答答來湊熱鬧,或是已經感冒了呢?


為了增加大家的抵抗力,本週要來向大家介紹兩款使用當季水果,且既簡單又營養加分的飲料。說到當季水果,絕非柳橙與橘子莫屬,也許您家裡還有幾顆消水得很徹底的柚子,這些柑橙類水果都含有豐富的維生素C,每天適量地食用對身體大有益處,趕快拿出製作果汁的器具,一起來為健康加分吧!
薰衣草柳橙樂事
這種芬芳且帶有薰衣草香味的果汁,
保證能立刻振奮您的味覺,它極佳的芳香與獨特但微妙的口感,真是太棒了。
多作一些,放在冰箱裡冷藏,您也可以加一點額外的薰衣草嫩枝,以增添味道。


如果是在宴會上飲用,
更可以再另外以薰衣草嫩枝做成有趣的攪拌棒或漂亮的裝飾。



材料:(4-6杯份)
10-12朵薰衣草花,再額外加些作為裝飾3湯匙白砂糖8顆柳橙冰塊(可試個人口味而定)

把薰衣草從花莖上摘下,加糖和120ml開水一起放在碗裡,

攪拌至糖溶化,浸泡10分鍾。
擠出柳丁汁倒入壺中,將步驟一倒入並放涼。


放一點冰塊與一些裝飾用薰衣草在玻璃杯中,將果汁倒入。
飲用小秘訣:這是杯在夏季傍晚,準備給朋友飲用的理想果汁,只要將它倒入冰鎮過的玻璃杯中,就可以坐下來輕鬆一下。

柑橙挺您

因為一年四季柳橙都有穩定而充分的供應量,

所以我們容易忽略一些較不常見的柑橙類水果。

這次介紹的柑橙三重奏果汁,

包含了帶酸味又有葡萄柚般芳香的柚子、




微甜的橘柚,以及色澤鮮豔而具風味的橘子。



材料:(一杯份)柚子一顆橘柚一顆(也可以用橘子或柳橙代替)橘子一顆少許檸檬汁或萊姆汁冰塊柑橙類水果切片,裝飾用
把水果切片並擠出果汁,以個人口味加入檸檬或萊姆汁。

把果汁倒入玻璃杯內,加入冰塊和水果切片做裝飾。

飲用小秘訣:如果您是要為您的伴侶或家人準備早餐,食材的份量只需要依人數加乘即可,但更好的方法是——讓他們為自己準備早餐。



多C多健康——維生素C的效果

維生素C可以支援免疫系統與骨骼的健康,而且修補皮膚及幫助身體恢復健康時都很需要維生素的幫助,此外,它還能幫助鐵質吸收,保護身體對抗心臟疾病與癌症。以上這兩種果汁皆是補充維生素C的最佳飲品,不僅可當做早餐的替代品,也是宴請友人的最佳選擇。您大可依照自己的喜好與需求額外加入適當的食材,除了可以攝取滿滿的維生素C,更能為飲食增添一些樂趣。



「轉載自晨星出版 http://star.morningstar.com.tw/

預售屋廣告代銷公司之收入認列時點

Q:預售屋廣告代銷公司(A公司)係接受建設公司(B公司)之委託,從事預售屋廣告代銷工作,雙方對於勞務報酬之計算,依據雙方所簽訂之代銷合約通常係按廣告公司代銷房地總價之一定百分比(例如按5%)計算,但建設公司經常拒按合約所載比例支付報酬予廣告公司,且拒付之金額經常甚為重大,致使廣告公司極難合理評估其可能發生讓價之金額。預售屋廣告代銷公司(A公司)之收入認列時點為何?

A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二號「收入認列之會計處理準則」,A公司因其為B公司廣告代銷之收入金額無法可靠衡量,故相關收入之認列應考慮已發生成本回收之可能性。若已發生成本很有可能回收時,應就預期可回收之已發生成本範圍內認列收入;若已發生成本非屬很有可能回收時不應認列收入,且該已發生成本仍應於當期認列為費用。另當某定工作項目較其他工作項目重要,則收入應遞延至該特定工作項目完成時方可認列,因此,於房屋出售後且收現可合理確定時方能認列勞務收入

摘自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電子報

2007年11月11日 星期日

不能不知的權益----「限定繼承」

「限定繼承」是指:繼承人只從因繼承所得的財產,來償還被繼承人債務,如果有不足,繼承人不需要用自己的財產來償還,如果有剩餘,則歸繼承人。而且 繼承人中一人主張「限定繼承」時,其他繼承人也被認為已同樣主張「限定繼承」。

「拋棄繼承」是指: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的遺產拋棄繼承的權利。繼承人不得只就被繼承人遺產的一部分拋棄,而須就全部的遺產拋棄,此當然包括財產。只有對有辦理的人產生效力,沒有辦理的人還是要概括承受死者債務

親人過世,請辦 '限定繼承 ',而不是只辦 '拋棄繼承',以免遭死者拖累!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黃檢察官 )

也許你知道,也許你不知道,無論如何,無知與貧窮一樣可怕,

讓自己有保護能力並保護家人,再告知週遭的親朋好友。

各位請將這個訊息傳播出去,希望能降低自殺率,最近相驗一個案子,死者被地下錢莊逼上絕路,燒炭自殺身亡,他的遺書上還寫到:「當我離開後,...... ,只須草蓆捲起即可,火化後,骨灰入海,不必供奉,我選擇這條路,才能讓你們好好過日,才不連累你們,不必為我流淚,我沒資格為人父,為人夫,不可原諒的人絕筆。」但是死者是否知道,他死後債務是由他的太太、兒女、父母、祖父母,甚至是由「兄弟姐妹」來承擔?

最近 2年值外勤時,發現案件有增多的趨勢,尤其是自殺案件增加最多,例如最近兩次值外勤,相驗 9件, 6件是自殺,尤其是小年夜那天,大家歡欣的要與親人圍爐團聚,單我這一班外勤(本署每天有3班外勤)就報驗 7件, 4件是自殺,可見轄區內民眾生活過的很不好!

很多人都被銀行、地下錢莊或暴力討債集團逼的走投無路,但是他們自殺後,發生繼承的效力,死者的債務,由他的繼承人「概括承受」,反而讓他們的配偶、兒女、父母或兄弟姐妹等親人,淪落成為暴力討債的對象。有很多死者生前吸毒或家暴,非但不務正業、積欠大量債務,造成家裡時時有人上門討債,還常常對親人施暴。

他死後,家人本來以為『終於解脫了』,沒想到還要概括承受他生前的債務,成為被暴力討債的對象。尤其是這些人常常會將自己的身份證件或帳戶賣給詐騙集團,詐騙集團就利用他們的名義辦很多張信用卡後,在短期內一一刷爆、或辦理信用貸款後故意不還,

而家屬根本不知道有這些事,想說死者生前沒欠人錢,直到 23 個月後,自己的房子、存款被銀行聲請法院查封,或有人上門暴力討債時,才知道死者生前有欠人錢, 但為時已晚!常常會釀成另一次自殺的原因。

自殺,反而連累家屬!有的家屬還想到要到法院辦理「拋棄繼承」

但是 「拋棄繼承」只有對有辦理的人產生效力,沒有辦理的人還是要概括承受死者債務 如果同順序的繼承人都辦理拋棄繼承,也只是由下順序的繼承人來承擔而已,除非全部的親屬﹝包含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如兒女、孫子女)、直系血親尊親屬(如父母、祖父母 ),還有最常被忽略的「兄弟姐妹」﹞,都辦拋棄繼承,否則自己辦理拋棄繼承,只是加重其他親人的負擔而已!尤其是,有誰會想到自己會因繼承關係而要替不務正業,久不聯絡的兄弟姐妹揹債務,或是嫁出去的女兒要替娘家的兄弟還錢?

有時兒子會以父母之名義向銀行借錢,或讓父母替自己做保,而老一輩的人認為:嫁出去的女人不能繼承娘家的財產,當受到娘家的兄弟寄來拋棄繼承的通知書時,往往以為「我本來就沒有繼承權」,所以不以為意,沒和娘家的兄弟一樣去辦拋棄繼承,結果就變成兄弟借錢,姐妹扛債的情形。

就像我以前辦過ㄧ個案子,當事人是一個「童養媳」,從 3歲被送到養家後,就與本生家沒有聯絡, 20歲後就與養家的男丁結婚,本生家的兄弟用爸爸的名義向銀行借錢,爸爸死後,全部兄弟姐妹都辦拋棄繼承,只有她沒辦,所以債務都由她一個人來擔,她是直到銀行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將她名下所有不動產、存款都查封后,才知道要去辦拋棄繼承,但為時已晚!

一夕之間,突然負債上千萬,全家財產都沒了,情何以堪,怎會不想自殺!所以驗屍時,我實在看了很不忍,常常提醒死者家屬:要趕快到法院辦 限定繼承」(而不是只辦「拋棄繼承」),一人辦限定繼承,對全部繼承人都生限定繼承之效力,才不會被死者拖累到,進而造成繼承人自殺的慘劇!例如不久前,在基隆發生一家六口,有五口在短短的幾個月內,先後跳河自殺。如果在爸爸跟一位兒子跳河時,有人提醒家屬去辦限定繼承,讓家屬僅在死者遺產範圍內承擔債務,不需要用自己的財產來替死者償,或許幾個月後,就不會發生媽媽再帶其他兩個兒子跳河自殺的悲劇!尤其是,人會刻意隱藏外面的負債, 怕親人知道,如果不是很確定死者生前沒有欠人錢,且「確定死者的證件從來沒有離開身體過」,去法院辦限定繼承,比較保險。

目前只能這樣驗一個死者,提醒一次,救一家人!

最終能徹底解決問題的方法,還是要立法院趕快修正民法繼承篇,將以「概括繼承」為原則,修正為以「限定繼承」為原則。因此懇請各位立法諸公,儘快修法,以解救苦難蒼生! 在此之前,也懇請各位,將這個訊息告知每個死者的家屬, 或許您的一念善心,可以解救一家人,阻止多場自殺悲劇的發生!感恩您!

2007年11月9日 星期五

員工至國外、大陸出差所支領之膳宿雜費需課徵所得稅嗎

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最近有納稅義務人詢問,因業務關係被派赴至國外及大陸出差,出差期間所領之膳宿差旅費是否需視為公司支付員工之勞務報酬而課徵綜合所得稅。
該局說明,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3類規定,為雇主之目的,執行職務而支領之差旅費、日支費不超過規定標準者,免予核算薪資所得。至於超過規定標準者,財政部72年3月30日台財稅第32029號函釋規定,指出營利事業員工出差日支膳雜費,超過核定免稅標準之部分,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3 類第2款規定仍屬於薪資所得,基於實際困難,公司於給付員工該項費用時得免予扣繳所得稅,惟應依所得稅法第89條第3項規定,列單申報稽徵機關。
該局進一步說明,公司支付員工國外及大陸之出差膳宿雜費是否超過財政部核定之免稅標準部分,參照營利事業查核準則第74條第3項之規定,國外部分比 照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所定,依「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國外各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之日支數額認定,但自行訂有宿費檢據核實報銷辦法者,宿費部分准予核實認定外,其膳雜費按上述標準之5成列支,另大陸部分則比照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所定,依「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大陸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費日支數 額表」之日支數額認定。
資料來源:財政部
轉窄自台灣法律網

營利事業取得之股票股利或短期投資跌價損失之回升利益如何計算

營利事業自94年度起出售於87至93年度取得之股票股利或短期投資跌價損失之回升利益如何計算未分配盈餘加徵10%營利事業所得稅之規定
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表示:依據95年5月30日修正公布之所得稅法第66條之9規定,自94年度起應申報加徵10%營利事業所得稅未分配盈餘之計算基礎,已由稽徵機關核定之課稅所得額修正為依商業會計法規定處理之稅後純益。因此,營利事業於94年度及以後年度取得之股票股利,無須再按面額計入未分配盈餘課稅,惟修法前取得且已按面額計入取得年度之未分配盈餘課稅之股票股利,其於94年度及以後年度出售該股票時,究該如何計算應計入未分配盈餘之證券交易所得或損失?
該局說明,為避免重複課稅,財政部業於96年9月7日以台財稅字第9604532170號令核釋,營利事業於87年度至93年度取得之股票股利,於94年度或以後年度出售股票者,於計算應計入未分配盈餘之證券交易損益時,應減除已計入取得年度未分配盈餘之面額。又基於衡平課稅原則,前開解釋令亦規定,營利事業於修法前已依財務會計準則規定認列之短期投資跌價損失,如未列為修法前未分配盈餘之減除項目,而於94年度及以後年度有回升利益者,其屬原認列短期投資跌價損失限額內之回升利益,免計入回升年度之未分配盈餘。
該局提醒納稅義務人,未分配盈餘加徵10%營利事業所得稅之規定雖已回歸財務會計之規定,惟仍應注意過渡時期之相關特別規定,避免未分配盈餘之計算 錯誤。納稅義務人如對上述問題仍有疑問,可撥免費電話0800-000321,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資料來源:財政部
轉載自台灣法律網

2007年11月6日 星期二

幫朋友做人事保證,後悔了,怎麼辦?

/ 劉孟錦.楊春吉

【問題】

日前由於朋友職務上需要保證人即所謂的人事保證,本來心想幫朋友是好事一件,但事後經仔細思量後覺得頗不妥當,便至朋友的公司將保證書取回,但又害怕公司copy備份資料,請問有何方法避免日後不必要的法律責任問題發生
【解析】

按稱人事保證者(註二),謂當事人約定,一方於他方之受僱人將來因職務上之行為而應對他方為損害賠償時,由其代負賠償責任之契約(註三)。

其終止,依民法第756-4條第1項之規定,未定期間之人事保證契約,保證人隨時終止契約,惟應依約或於3個月前通知僱用人(註四);

定有期間人事保證契約之終止,

有「僱用人依法得終止僱傭契約,而其終止事由有發生保證人責任之虞者」

「受僱人因職務上之行為而應對僱用人負損害賠償責任,並經僱用人向受僱人行使權利者」

「僱用人變更受僱人之職務或任職時間、地點,致加重保證人責任或使其難於注意者」等3項情形之一者,保證人受僱用人通知或自行知悉者,得終止契約(註五)。

是本案中的保證人,欲終止人事保證契約,除「人事保證關係因『保證之期間屆滿』或『受僱人死亡、破產或喪失行為能力』或『受僱人之僱傭關 係消滅』事由而消滅」(註六)外,自應依前揭說明終止之,而非僅取回書面契約而已。


【註解】
註 二:又稱職務保證,其效力僅向將來發生。當事人間如無特別約定,對於僱用人於訂約時,業已發生之損害,保證人不負賠償責任。最高法院79年09月21日台 上字第2015號判例:「所謂職務保證,乃保證人與僱用人約定,將來被保人之職務行為致生損害於僱用人時,由保證人負賠償責任之從契約。其效力僅向將來發 生。當事人間如無特別約定,對於僱用人於訂約時,業已發生之損害,保證人不負賠償責任。」參照。
註三:民法第756-1條第1項參照。
註四:民法第756-4條第2項:「前項終止契約,應於三個月前通知僱用人。但當事人約定較短之期間者,從其約定。」參照。
註 五:民法第756-5條:「左列情形之一者,僱用人應即通知保證人:

僱用人依法得終止僱傭契約,而其終止事由有發生保證人責任之虞者。

受僱人因職務上之行為而應對僱用人負損害賠償責任,並經僱用人向受僱人行使權利者。

僱用人變更受僱人之職務或任職時間、地點,致加重保證人責任或使其難於注意者。保證人受前項通知者,得終止契約。保證人知有前項各款情形者,亦同。」參照。
註六:民法第756-7條:「人事保證關係因左列事由而消滅:

保證之期間屆滿。

保證人死亡、破產或喪失行為能力。

受僱人死亡、破產或喪失行為能力。

受僱人之僱傭關係消滅。」參照。

轉載自:台灣法律網

轉載者:jessica



保證人與債權人之法律關係

/ 方承志

所謂「保證」依民法第739條之意思,即為保證人為擔保債務人債務之履行,與債權人簽訂債權債務履行關係之契約。

保證依保證當事人所提供之擔保型態,大致可 分為三種形式:

一)物權擔保契約:

例如抵押權之設定;因為有物權之效力,只要債務人不履行契約時,且債權契約具有公證 法公證之效力時,就可以直接訴請法院強制執行,否則債權人至多只能訴請依民事訴訟法「保全程序」申請法院發假處分或假執行命令而已,保證人如果未在契約中 簽立「放棄先訴抗辯權之權利」約定時(民法第745條參照),保證人當然可以行使先訴抗辯權權利規定,要求先就債務人之財產強制執行數額不足後,才能向保 證債務人行使抵押權之擔保權利,也就是將不動產強制執行拍賣取價賠償;如果因債權人與債務人因債務協商新訂立之償債約定,其與原擔保契約之關係,將因約定 內容而有不同,如果未再續請擔保人繼續訂立契約擔保時,因為擔保債務總額之擴張對保證人不利,因保證人如果沒有特約或該加總數額仍在抵押權擔保總數額內的 話,保證人當然沒有承擔義務新契約或變更之契約,除非債權人類推適用民法之債務移轉之相關法律規定,以通知限期要求保證人同意,否則債權人當然不得就不動 產擔保人之不動產財產強制執行。

(二)債權(券)擔保契約:

例如以無因債券形式開立本票作為擔保物;這是商界常見的擔保借款方式,以權利債券如股票或本票作為 商業資金流通知擔保,在股票如丙種墊款約定股票市值不足清償時,就可以直接斷頭在市場或非公開市場賣出取償。如果屬於「票據」之本票或支票,如果未簽立到期日期票據於其他約定到期日到期後,需先發到期通知催告後,才可逕行申請強制執行發支付命令已簽立票據到期日者就可以直接申請強制執行

票據因為屬於「無因證券」,到期日屆至後保證人或發票人不得主張債權關係抗辯且會被直接執行;如果係屬於公證之債權權利證書,除非發生公證事項 無法執行之內容,可以提出異議抗辯或訴訟外,也不能妨礙強制執行效力。所以保證人對於此類債權債券擔保契約之強制執行,保證人應注意有無先訴抗辯權存在, 或其他各項訴訟程序遵行與否之問題。

(三)人事保證:依民法第756條之一規定意思,係指當事人約定對於受僱(保證)人將來因職務上之行為對雇主所造成之損害賠償,由保證人代負賠償責任之契約。

人事保證契約又可分為「債務保證」「純粹人事保證」二種,所謂債務保證必須存在「確定之債」,始可以作為強制執行之標的,而一般訴訟實務上均以保證人作為代位被訴對象(因為實務上均被要求放棄「先訴抗辯權」的關係),將不確定數額之債務作為訴訟取償對象,而非先以債務人為被訴對象先行確認「債務數額」,當然如果債權人以契約約定類似「最高限額抵押權」其規定並非無效,只是一般此類人事契約均無最高限額規定而屬於無限擔保責任,此種無限擔保責任之「人事債務保證契約」,在法理上顯然可歸責於「事後發生之債」,如果未作特約約定之情形下,光憑一纸人事保證契約約定,就要負無限償還債務責任,顯然在民法對人事保證契約未作特別規定下,法理上是有疑問的?至於「純粹人事保證」契約,則僅止於契約義務之代履行而已,例如仲介人事因介紹之受僱當事人因故而提前離職,仲介人當然負責找到人繼續履約為止。如果人事保證契約會附有債務關係時,應該是先於契約當中以書面約定清楚,否則應視為「純粹人事保證」契約,方為保障保證人之舉。

轉載自台灣法律網

轉載者:jessica

/ 方承志

一、「法定代理」

依據法律或規章特定條文中直接規定發生特別情形或在特別情形下,必須由代理人代為執行職務 或輔佐執行法律行為之規定。包含:「職務代理」(不包含無因代理行為)、「強制代理」(例如未成年人訴訟必須為當事人利益強制指定律師辯護)、「訴訟代理」(我國訴訟雖非一定要律師出庭,委任律師則稱為訴訟法定代理人,其代理範圍僅限於有利當事人利益之訴訟上行為【也可稱為意定代理的一種】)。

二、「強制代理」

法律規定在特別之情形下,當事人為法律行為時必須經過指定之「法定代理人」之同意始得進行之規定。

例如:未成年人為買賣行為超過生活上所需之額度時,法律規定必須經過法定代理人(通常為父母之一方)之同意,始生法律行為之效力【也屬於法定代理的一種】、在刑事訴訟中特定案件(例如所犯為無期徒刑以上案件)必須指定律師「強制辯護」【也屬於法定代理的一種】。

三、「意定代理」

由為法律行為之當事人依自己之意思,決定授權範圍委任他人處理自己之事務。當事人受委任處 理事情不得超過授權範圍,否則要負「無權代理」包括侵權行為或刑事上的法律責任。

例如:委任房屋仲介出租房屋因需辦理公證而交付房屋所有權狀及所有人印鑑,卻因房價高昇為牟取更大委任費用,而私自委任代書將委託出租房屋出賣,再試圖說服原房屋所有人未果,房屋所有人當然得以房屋仲介違背委任義務而提起訴 訟。

四、「表見代理」

表見代理指的是為法律行為之他方誤以為他方為有代理權人而與之為法律行為之情形,他方則可能有「部份或一般代理權」或甚至無代理權,而以表面行為獲取當事人同意並簽訂契約,而因無法履約造成違約之情況。

例如:土地仲介常與土地所有權人簽訂仲介 契約出賣土(農)地,但是仲介時卻答應對方可以變更地目並高價出售,此種情況所有權人當然並非一定知悉,當買方知悉無法變更地目時要求解約退款時,土地所 有權人就可能形成被主張「表見代理」的受益對象。

五、「職務代理」

職務代理指的是執行業務時,當事人因暫時無法執行職務,必須由他人代為執行時稱之。職務代理通常由主管指定代理人,主管不予指定時則由當事人自行協調指定。職務代理若無主管或當事人特別授權的情形下,通常亦僅限於「一般代理」。

六、「訴訟代理」

法律規定訴訟之行為中必須委任律師始得為之之行為,性質較「強制代理」範圍廣,訴訟代理必須事先或當場簽立委任書狀,確立委任範圍為概括授權或一般授權後,於每一審級審理時送審理法院備查,以作為處理發生委任內容爭議時之依據。至於輔佐人為本 身利害關係而為當事人訴訟代理時,必須具有相當資格並經過法院同意始得參與訴訟辯護行為,法院必要時甚至可以限制訴訟輔佐人實施範圍。如果法院同意訴訟輔 佐人實施訴訟行為時,其條件因為訴訟程序法並未詳細規定或限制,理論上除非法律有特別限制規定,當然可以比照律師實施調閱卷宗等行為。

七、「無權代理」

無權代理指當事人以「無因管理」行為為當事人利益為法律行為,因當事人利益考量不同而否定 該法律行為時,或未獲當事人之授權而為法律行為之情形稱之。「無權代理」亦可能發生「表見代理」的情況,惟必須經由當事人間對於本事件事實之陳述、證物與 主張經雙方辯論後,由法官以交互關係產生心證或經專業人士鑑定後而為各該種名詞適用之決定。

八、「指定代理」

「指定代理」為「意定代理」的一種,惟其著重點並不在事務的代理行為,而專指在於對於人的信任度而言。

例如:副總統雖然為縱統的法定繼位人,卻不一定是日常公務的法定代理人,因為沒有經過「意定(指定)代理」的程序,依據憲法及憲政慣例仍然屬於備位,除非發生繼位的情形,不能干預總統可以行使的公務。

當然「指定代理」在辦公室成員較多的情形下,亦可能因個人特殊情況發生在「職務代理」的情形。

九、「主動代理」

「主動代理」指為當事人之利益,不待當事人同意或指示,以代理當事人之意思而為法律行為。 通常發生在「無因管理」的情況下,例如:拿出著作人的原稿印鑑授權書發行著作,係以有利於當事人意思之法律行為,除非當事人對於重要內容不同意,如價位差距認知過大或更改原著作之意思內容而影響著作人格權,法律上當然應該承認此類有利社會進步之行為。

十、「書面代理」

「書面代理」為法律規定或當事人間相互約定,法律行為必須依照一定程序或以書面為之始為有效者稱之,未履行法律規定程序或依照當事人之約定方式者,則以法律規定其為無效。

例如:「特別代理」事項未取得當事人之同意書,當然屬於「無權代理」而不生法律上之效力。

十一、「特別代理」

「特別代理」指在「一般代理」之事項外,以經由當事人特別約定(概括或條列)或在通常概念 之下,代理權限必須以書面指定或特別意思表示取得稱之。至於「特別代理」與「一般代理」之區別有爭議時由法院裁定。

例如:律師為當事人對具有法律上效力之 認諾訴訟行為時,在沒有特別代理的約定下,縱然程序法律約定當事人有概括授權約定即不在此限,若律師違背當事人之意思時,仍不得為其取得授權為有效。

十二、「一般代理」

「一般代理」指對於通常可以理解之事項而為代理之行為。

例如:營業員對於標定貨價之貨物以雇主之利益逕行為買賣之行為、夫妻間對日常生活為代理之行為等。

十三、「部份代理」

「部份代理」指雇主對於受僱人對於執行業務行為所加之內部約束規範,而不給予通常人之權限而言。受僱人發生超越「部分代理」權限的行為時,對方可以主張適用「表見代理」處理。



轉載自台灣法律網

轉載者:jessica

【票據法律問題】被脅迫簽下本票,怎麼辦?

/ 劉孟錦.楊春吉

【問題】

如被脅迫簽下無債權關係的本票,持票人去告,我需如何自救?

【解析】

按「被詐欺或被脅迫而為意思表示者,表意人得撤銷其意思表示。但詐欺係由第三人所為者,以相對人明知其事實或可得而知者為限,始得撤銷之。被詐欺而為之意思表示,其撤銷不得以之對抗善意第三人。」「前條之撤銷,應於發見詐欺或脅迫終止後,一年內為之。但自意思表示後,經過十年,不得撤銷。」分別為民 法第92條、第93條定有明文,是被脅迫而為意思表示者,表意人得於發見詐欺或脅迫終止後,一年內撤銷其意思表示,故如被脅迫簽下無債權關係之本票,自得 於發見脅迫終止後,一年內撤銷其意思表示。

實務上,臺灣高等法院94年04月26日94年度上易字第172號民事判決更謂:「按因被詐欺或被脅迫而為意思表示者,表意人得撤銷其意思表示。但詐欺係由第三人所為者,以相對人明知其事實或可得而知者為限,始得撤銷之,民法第92條第1項定有明文,依該規定受脅 迫而為意思表示者,無論脅迫是相對人或第三人所為,均得撤銷意思表示。被上訴人既係遭脅迫而簽發系爭本票,不論此一脅迫係上訴人、許琴文或許琴文友人所為,均無礙被上訴人撤銷權之行使。被上訴人既已向上訴人夫妻為撤銷簽發系爭本票之意思表示,則其所為發票行為即溯及失其效力(民法第114條第1項),兩造間就系爭本票之債權債務關係自屬不存在。」,值得參照(註一)。


【註解】
註一:其他實務上的見解,可參最高法院90年12月13日90年度台簡上字第34號民事判決等。

轉載自台灣法律網

轉載人:jessica

個人出售房屋之綜合所得稅相關課稅疑義

《賦稅》2007/11/1

個人出售房屋如未申報或未能提供符合規定交易時之成交價格及成本費用等證明文件者,稽徵機關將按該房屋出售當年度評定現值一定百分比,核定財產交易所得。
出售房地如能提出交易時之成交價格及成本費用之證明文件者,財產交易所得之計算如下:
(一)房屋與土地之各別價格可劃分者:
1、應提示買進及賣出該房地之買賣契約書,且該契約書(即俗稱私契)附有收、付價款之紀錄或另有收、付價款之憑證,經稽徵機關查明屬實者,可分別提示買賣時房屋、土地之各別價格,以憑核實計算財產交易所得。
2、有關成本費用之核認規定如下:
(1) 成本方面:包括取得房屋之價金、購入房屋達可使用狀態前支付之必要費用(如契稅印花稅代書費規費監證公證費仲介費等),於房屋所有權移轉登記完成前,向金融機構借款之利息取得房屋所有權後至出售前,支付能增加房屋價值或效能非2年內所能耗竭之增置、改良或修繕費
至於所繳納之土地增值稅係出售土地之成本,而非出售房屋成本費用,是出售房屋計算財產交易所得時不能列為減項
(2)移轉費用方面:為出售房屋支付必要費用仲介費廣告費清潔費搬運費等。
(3)至於取得房屋所有權後,於出售前支付之各項費用,除前述轉列房屋成本之增置、改良或修繕費外,其餘如使用期間繳納之房屋稅管理費清潔費、金融機構借款利息等,均屬使用期間之相對代價,不得列為成本或費用減除
(二)因未劃分或僅劃分買進或賣出房地之各別價格者,應以房地買進總額及賣出總額之差額,按出售時之房屋評定現值占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現值之比例計算房屋之財產交易損益。
該 局進一步表示,個人出售房屋如有虧損,可列報財產交易損失特別扣除額(須檢附交易時之成交價格及成本費用之證明文件),不超過當年度申報的財產交易所得為限。當年度無財產交易所得可資扣除或扣除不足者得以以後3年度的財產交易所得扣除之。是該局籲請納稅義務人出售房屋無論盈虧,都應如實申報,以維護 自身權益。【#926】
新聞稿提供單位:苓雅稽徵所

轉載者:jessica

對政黨及候選人捐贈列舉扣除之相關規定

《賦稅》2007/11/1

依政治獻金法規定個人對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捐贈者,得於申報所得稅時作為當年度列舉扣除額,但

個人對同一擬參選人每年捐贈總額不得超過新臺幣10萬元

每一申報戶每年對各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捐贈之扣除總額,不能超過該申報戶當年度申報之綜合所得總額20﹪,其總金額不能超過新臺幣20萬 元

營利事業對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捐贈者,得於申報所得稅時,作為當年度費用或損失,

可減除金額不能超過所得總額10﹪總額不能超過新臺幣50萬元

政治獻金法對擬參選人得收受政治獻金之期間亦有相關規定

1.重行選舉、補選、及總統解散立法院後辦理之立法委員選舉:選舉公告發布之日起至投票日前1日止。2.總統、副總統擬參選人:自任期屆滿前1年起至次屆選舉投票日前1日止

3.區域原住民選出之立法委員擬參選人:任期屆滿前10個月起至次屆選舉投票日前1日止

4.市議員、市長、縣議員及縣長:任期屆滿前8個月起至次屆選舉投票日前1日止

5.鄉、鎮、市民代表、市長、村里長擬參選人任期屆滿前4個月起至次屆選舉投票日前 1日止
除此之外,尚有下列應注意事項:

一、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應於金融機構或郵局開立專戶,報經監察院許可後,始得收受政治獻金。

捐贈時應取具載有監察院政治獻金專戶許可文號之政治獻金受贈收據(監察院訂定之格式)。

二、擬參選人未依法登記為候選人或登記後其候選人資格經撤銷者,對其所為之捐贈則不適用列舉扣除
三、 對政黨之捐贈,政黨推薦之候選人於年度立法委員選舉之平均得票率未達2﹪者不適用列舉扣除。如該年度未辦理選舉者,以上次選舉之得票率為準;新成立之政黨,以下次選舉之得票率為準。

國稅局特別呼籲欲對政黨或擬參選人捐贈政治獻金之納稅義務人,應詳細瞭解政治獻金法關於租稅優惠之相關規定,並妥善保存收據,千萬別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
新聞稿提供單位:苓雅稽徵所

轉載者:jessica

2007年11月5日 星期一

孫子兵法 新解

STEP 1→兵者,詭道也

進行推銷或商談前,先擬好「攻其不備」的戰略

雖然「詭道」看似卑鄙,但這裡說的是顛覆一般認知,趁對方迷惑、不備之際,一網打盡。切記欺敵戰術是為了不被對方看穿,但分寸要拿捏得宜,避免招來批評!
例證:推銷時買方與賣方之間的溝通技巧,就是這種心理戰術喲!

STEP 2→攻而必取者,攻其所不守也

必勝守則--攻打敵方沒有防備的地方

簡而言之,就是趁對方還沒準備好時,瞄準弱點,取得主導權。

例證:下雨天去拜訪推銷,就是一種出奇不意的策略。


STEP 3→必先知其守將、左右、謁者、門者、舍人之姓名……

就算沒有直接聯絡到負責人,也要跟聯繫窗口打好關係
孫子的意思是,為擬定戰略需事先查明敵軍將領之親信、守門及幕僚人員的底細,換成現代時空,就是與對方聯繫窗口打好關係啦!讓對方留下好印象,對您的推銷工作絕對加分!

《孫子兵法》除了應用於職場,更能應用於愛情上,接下來讓我們看看《孫子兵法》中的這招——用地形之便,開啟異性的心門,可以怎樣地活用。

STEP 1→地形者,兵之助也

利用環境效果,加強對方的印象

基本上昏暗的空間,會讓人們在潛意識裡有種即使赤裸裸地呈現自己也沒有關係的感覺,因此會較為鬆懈心防。
所以不妨善用這種環境優勢,約三五同事晚上聚餐,就能順利地和對方打成一片囉!

STEP 2→凡軍好高而惡下

到高處,女生會潛意識地依靠身旁男性

這招的道理在於「高處日曬良好,有利士兵維持衛生;反之,低處潮濕,生病機率高」。
因此除了大家熟知女生在高處容易心生恐懼、產生依賴感的心理因素外,日曬良好、具開放感,容易讓人感到心曠神怡,對約會進展很有幫助也是一大要訣喔!

STEP 3→戰勝不復……

女生不笨第二次,切勿使用重覆技倆

雖說前面已經教了二個把妹的技巧,但男生們還是不能夠過於得意,而女生們也別輕易洩氣。
好女可是不上兩次當的,男性朋友們若是一再使用相同的戰術,不僅會被女生們看穿,更是會惹人討厭喔!
切記:戰略一定要推陳出新,才能走向勝利之路。
以上職場、人際相關資訊均出自《圖解孫子兵法

摘自晨星報

兔子是怎樣吃掉狼的 ?

一隻兔子在山洞前寫文章,一隻狼走了過來,問:"兔子啊,你在幹什麼? "
兔子答曰:"寫文章。
"
狼問:" 什麼題目?
"
兔子答曰:" 《淺談兔子是怎樣吃掉狼的》。"
狼哈哈大笑,表示不信,於是兔子把狼領進山洞。
過了一會,兔子獨自走出山洞,繼續寫文章。
一隻野豬走了過來,問:"兔子你在寫什麼?
"
兔子答:" 文章。"
野豬問:"題目是什麼?
"
兔子答:" 《淺談兔子是如何把野豬吃掉的》。
"
野豬不信,於是同樣的事情發生。
最後,在山洞裡,一隻獅子在一堆白骨之間,滿意的剔著牙讀著兔子交給它的文章:

題目是:"《一隻動物,能力大小關鍵要看你的老闆是誰》。 "

這隻兔子有次不小心告訴了他的一個兔子朋友,這消息逐漸在森林中傳播;
獅子知道後非常生氣,他告訴兔子:" 如果這個星期沒有食物進洞,我就吃你。"
於是兔子繼續在洞口寫文章
一隻小鹿走過來,"兔子,你在幹什麼啊? "
兔子答:"寫文章 "
"
小鹿問:什麼題目?"
"
兔子答曰:" 《淺談兔子是怎樣吃掉狼的》。"
"
哈哈,這個事情全森林都知道啊,你別胡弄我了,我是不會進洞的 "
"
我馬上要退休了,獅子說要找個人頂替我,難道你不想這篇文章的兔子變成小鹿麼?"
小鹿想了想,終於忍不住誘惑,跟隨兔子走進洞裡。
過了一會,兔子獨自走出山洞,繼續寫文章
一隻小馬走過來,同樣是事情發生了。
最後,在山洞裡,一隻獅子在一堆白骨之間,滿意的剔著牙讀著兔子交給它的文章

題目是:《如何發展下線動物為老闆提供食物》

隨著時間的推移,獅子越長越大,兔子的食物已遠遠不能填飽肚子。
一日,他告訴兔子:"我的食物量要加倍,例如:原來 4天一隻小鹿,現在要2天一隻,如果一週之內改變不了局面,我就吃你。
於是,兔子離開洞口,跑進森林深處,他見到一隻狼
"
你相信兔子能輕鬆吃掉狼嗎"
狼哈哈大笑,表示不信,於是兔子把狼領進山洞。
過了一會,兔子獨自走出山洞,繼續進入森林深處
這回他碰到一隻野豬----" 你相信兔子能輕鬆吃掉野豬嗎"
野豬不信,於是同樣的事情發生了。
原來森林深處的動物並不知道兔子和獅子的故事
最後,在山洞裡,一隻獅子在一堆白骨之間,滿意的剔著牙讀著兔子交給它的文章

題目是:《如何實現由坐商到行商的轉型為老闆提供更多的食物》

時間飛快,轉眼之間,兔子在森林裡的名氣越來越大
因為大家都知道它有一個很厲害的老闆
這只小兔開始橫行霸道,欺上欺下,沒有動物敢惹牠
兔子時時想起和烏龜賽跑的羞辱
牠找到烏龜說:" 三天之內,見我老闆!"揚長而去
烏龜難過的哭了
這時卻碰到了一位獵人,烏龜把這事告訴了他
獵人哈哈大笑
於是森林裡發生了一件重大事情
獵人披著獅子皮和烏龜一起在吃兔子火鍋
地下丟了半張紙片歪歪扭扭的寫著:《山外青山樓外樓,強中還有強中手啊》!!

在很長一段時間裡森林裡恢復了往日的寧靜,兔子吃狼的故事似乎快要被大家忘記了
不過一隻年輕的老虎在聽說了這個故事後,被激發了靈感
於是他抓住了一隻羚羊,對羚羊說,如果你可以像以前的兔子那樣為我帶來食物那我就不吃你。
於是,羚羊無奈的答應了老虎,而老虎也悠然自得的進了山洞。
可是三天過去了,也沒有見羚羊領一隻動物進洞。他實在憋不住了,想出來看看情況。
羚羊早已不在了,他異常憤怒。正在他暴跳如雷的時候突然發現了羚羊寫的一篇文章


題目是:《想要做好老闆先要懂得怎樣留住員工》

任何人都會變老﹐但不一定每個人都會長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