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25日 星期四

泡湯吃美食 全台一起來


「台灣溫泉美食嘉年華」開鑼,16個溫泉區210家溫泉業者提供泡湯送餐或折扣優惠,搭乘大眾運輸加碼再送。今年秋冬泡湯好溫心,別錯過喔!

礁溪冠翔四季溫泉會館的溫泉池裡養小魚,會吸吮泡湯客腳底角質,是今年很多溫泉區流行的服務。泡湯季節又到,觀光局今年整合全台16個溫泉區推出「台灣溫泉美食嘉年華」,有210家溫泉飯店或會館參加,提供泡湯送餐或折扣等多項優惠。由於溫泉區多在山區,今年加開觀光巴士或高鐵接駁,方便消費者,並對搭乘大眾交通工具的泡湯客加碼折扣。
溫泉美食嘉年華從即日起,直到明年1月底,長達3個多月,各溫泉地區的泡湯季活動接力展開
第一波南投廬山、東埔,礁溪和風會館的溫泉懷石料理,精緻誘人。
第二波花蓮山海戀溫泉季,目前都已揭幕;
接著北投10月25日開始,
然後是礁溪、谷關、金山、寶來和不老;
谷關今年並將慶祝溫泉開發100周年,別具意義。
壓軸是關子嶺,於明年1月上檔「愛上關子嶺」。

美食配套方面也各端出好料,北投推土雞山產、陽明山推野菜、金山推鴨肉、烏來推泰雅料理、礁溪推溫泉蔬菜、谷關推鱒魚、泰安推客家菜、廬山推泰雅餐、東埔推梅餐、關子嶺推蓮花餐、寶來和不老推芋粿梅餐、四重溪推紅仁鴨蛋、瑞穗推放山雞、安通推豬腳、知本推旗魚。

為鼓勵泡湯客多利用大眾交通工具,210家提供優惠的溫泉業者中,有123家給予搭乘高鐵、台鐵或觀光巴士的遊客,額外再9折優惠,遊客只要出示票根即可享用。
高鐵今年加入接駁服務,由台灣速駁公司規劃從台北、台中、嘉義、台南、左營等高鐵站,接送到礁溪、谷關、泰安、關子嶺、四重溪等地,2人到8人不等的接駁,每人450元到2,200元。



預約專線:4128168(手機撥:02-4128168)
觀光巴士遊程配合溫泉嘉年華,推出9種北中南一日、二日遊產品,售價1,500元到3,900元;


散客優惠平日85折(假日9折),再送紀念品;5人成行,第5人免費。
觀光巴士行程網站:
http://taiwantourbus.com.tw/
溫泉嘉年華的網站:
http://taiwan.net.tw/
相關訊息服務熱線:
0800-011-765

轉載自聯合報

「花蓮國際石雕藝術季」活動開鑼

花蓮國際石雕藝術季」活動開鑼!靜態可欣賞石雕藝術,動態有專車帶你「樂活藝遊」,尋幽攬勝訪古蹟,一口氣把花蓮山海美景玩透透!
秋天的花蓮,稻穗如海,呈現飽滿豐盈的美麗景象,現在走一趟花蓮 ,除了可在文化局園區欣賞豐富多元的國際石雕藝術季活動,並可參加「樂活藝遊」遊程,尋幽訪古,認識地方文化場館,與山、海共嬉戲,和松、石同歡笑,讓您樂活花蓮!
由花蓮縣文化局與觀光旅遊局共同推薦的「樂活藝遊」景點,包括慶修院、璞石厝、立川漁場、林田山林業文化園區、松園別館、神品咖啡館、觀光酒廠、七星柴魚博物館、石城、慈濟人文空間、秀朗蘭園、布洛灣山月、花蓮舊酒廠、城垣園、馬太鞍濕地、美崙遺址、鳳林石爺、掃叭石柱、宮下遺址、親不知子斷崖等20處。



石雕專車啟動 4條路線任你玩
花蓮國際石雕藝術季石雕專車—文化之旅「樂活藝遊」活動,即日起至11月4日止,每周六、日出車,花蓮縣文化局結合觀光旅遊局共規劃4條路線,遊程樂趣各不同,精采度則一樣百分百,詳細路線與時間請上文化局網站 http://www.hccc.gov.tw/main/index.jsp 查詢。

參加民眾每人酌收午餐及雜支費用共200元,活動內容包含路線導覽、發送學習護照、乘客保險及車上茶水供應等。報名表可上網下載,或電話預約報名:03-822-7121轉316洽陳小姐。

體驗慢走生活


依山傍水 有如仙境
首次造訪苗栗縣泰安鄉,除了被當地原住民的熱情給深深打動,更被這依山傍水的地方給震撼,沒有過度開發的溫泉旅社,沒有擁擠的人潮,聽見的是潺潺流水聲,聞到的是芬多精,如此的美景,真是令人享受。假如您安排了兩天一夜的行程,那建議讀者們,一定要到橫龍古道來登山健行,橫龍古道是昔日原住民往返泰安鄉與南莊鄉的道路,秋天的古道正是賞楓的季節,在瞭望臺眺望山景,彷彿置身雲端融入大自然。

採柿樂趣 全家同樂
每年的10月到12月是甜柿的盛產季節,吉娃斯民宿的雪霸甜柿栽種於往橫龍古道的路旁,一整大片的甜柿園大約有500株柿子樹,老闆娘林阿姨說,柿子樹栽種的前五年都無法結果採收,所以剛開始栽種的前五年等於沒有收入,一直到7~9年栽種結果的柿子才會香脆可口,現在盛產的季節也開放採柿子,甚至也可以打電話請老闆娘幫你宅配到府喔!


資料提供:苗栗縣政府、湯悅溫泉會館、吉娃斯民宿

資料整理:美食天下雜誌社/台灣餐飲出版社許雅婷
轉載人:jessica

2007年10月24日 星期三

年輕漂亮MM想嫁有錢人

一個年輕漂亮的美國女孩在美國一家大型網上論壇金融版上發表了這樣一個問題帖︰我怎樣才能嫁給有錢人?

  "我下面要說的都是心裡話。本人25歲,非常漂亮,是那種讓人驚艷的漂亮,談吐文雅,有品位,想嫁給年薪 50萬美元的人。你也許會說我貪心,但在紐約年薪100萬才算是中產,本人的要求其實不高。

  這個版上有沒有年薪超過 50萬的人?你們都結婚了嗎?我想請教各位一個問題——怎樣才能嫁給你們這樣的有錢人?我約會過的人中,最有錢的年薪 25萬,這似乎是我的上限。要住進紐約中心公園以西的高尚住宅區,年薪25萬遠遠不夠。我是來誠心誠意請教的。有幾個具體的問題︰一、有錢的單身漢一般都在哪裡消磨時光? (請列出酒吧、飯店、健身房的名字和詳細地址。)二、我應該把目標定在哪個年齡段?三、為什麼有些富豪的妻子看起來相貌平平?我見過有些女孩,長相如同白開水,毫無吸引人的地方,但她們卻能嫁入豪門。而單身酒吧裡那些迷死人的美女卻運氣不佳。四、你們怎麼決定誰能做妻子,誰只能做女朋友? (我現在的目標是結婚。)"——波爾斯女士

  

下面是一個華爾街金融家的回帖︰

  "親愛的波爾斯︰我懷著極大的興趣看完了貴帖,相信不少女士也有跟你類似的疑問。讓我以一個投資專家的身份,對你的處境做一分析。我年薪超過5 0萬,符合你的擇偶標準,所以請相信我並不是在浪費大家的時間。

  從生意人的角度來看,跟你結婚是個糟糕的經營決策,道理再明白不過,請聽我解釋。拋開細枝末節,你所說的其實是一筆簡單的"財""貌"交易︰甲方提供述人的外表,乙方出錢,公平交易,童叟無欺。但是,這裡有個致命的問題,你的美貌會消逝,但我的錢卻不會無緣無故減少。事實上,我的收入很可能會逐年遞增.而你不可能一年比一年漂亮

  因此,從經濟學的角度講,我是增值資產,你是貶值資產,不但貶值,而且是加速貶值! 你現在25,在未來的五年裡,你仍可以保持窈窕的身段,俏麗的容貌,雖然每年略有退步。但美貌消逝的速度會越來越快,如果它是你僅有的資產,十年以後你的價值甚憂。

  用華爾街術語說,每筆交易都有一個倉位,跟你交往屬於"交易倉位"(trading position),一旦價值下跌就要立即拋售,而不宜長期持有——也就是你想要的婚姻。聽起來很殘忍,但對一件會加速貶值的物資,明智的選擇是租賃,而不是購入。年薪能超過50萬的人,當然都不是傻瓜,因此我們只會跟你交往,但不會跟你結婚。所以我勸你不要苦苦尋找嫁給有錢人的秘方。
順便說一句,你倒可以想辦法把自己變成年薪50萬的人,這比踫到一個有錢的傻瓜的勝算要大。

  希望我的回帖能對你有幫助。如果你對"租賃"感興趣,請跟我聯繫。"——羅波.坎貝爾(J‧P‧摩根銀行多種產業投資顧問)

有關分配員工之紅利96年度可否列為費用

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分配員工之紅利金額,得認列為費用,是否有最新規定?

自97年1月1日起,員工分紅及董監事酬勞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費用列支規定如下:
1、企業無裁量權(如依盈餘之8%提列),員工分紅金額若係依盈餘之固定比例提列者,
企業應於員工提供勞務之會計期間依所訂定之固定百分比估計員工分紅可能發放金額並認列為費用。至次年度股東會決議日若有變動,則依會計估計變動處理列為次年度損益

2、若係由公司裁量者(如依盈餘之2%至10%提列),公司應於員工提供勞務之會計期間依過 去經驗就員工分紅可能發放之金額為最適當之估計,認列為費用;其與董事會決議之金額 有重大差異時,該差異數應調整原認列員工分紅費用年度之費用。至次年度股東會決議之 金額如仍有差異,應依會計估計變動處理,列為次年度之損益。

3、有關董監酬勞之會計處理,亦比照員工分紅規定辦理。

國稅局強調,公司97年度起分配予其員工之分紅,如非由公司本身之股票或其他權益商品價格 決定者,依上開規範,以費用列支。惟如分配予從屬公司員工之紅利,仍不得列報為費用。

【參考法令:商業會計法第64條、財政部69/10/04台財稅第38320號函、 財政部96/09/11台財稅字 第9604531390號令】


資料來源:財政部

轉載自台灣法律網 轉載者:jessica

2007年10月23日 星期二

外國受國內營利事業之委託,在我國境外加工之課稅規定

外國營利事業接受國內營利事業委託在我國境外之加工廠進行加工,是否屬中華民國來源所得?
國稅局說明,外國營利事業接受國內營利事業委託,在我國境外之加工廠進行加工,如國內營利事業派員負責檢驗半成品入廠數量品質未涉及境外加工廠所從事加工業務之任何製程者,該外國營利事業收取之加工費報酬非屬中華民國來源所得,應不課徵我國之所得稅,並無須辦理扣繳
國稅局指出,國內營利事業與受託加工外國營利事業間如有從屬控制關係,雙方約定支付之加工費金額,經發現有以不合常規之安排,規避或減少納稅義務者,稽徵機關得依所得稅法第43條之1規定按營業常規予以調整辦理

名稱:所得稅法 (民國 96 年 07 月 11 日 修正) 43-1 條

營利事業與國內外其他營利事業具有從屬關係,或直接間接為另一事業所有或控制,其相互間有關收益、成本、費用與損益之攤計,如有以不合營業常規之安排,規避或減少納稅義務者,稽徵機關為正確計算該事業之所得額,得報經財政部核准按營業常規予以調整。

轉載自財政部國稅局

轉載人:jessica

債務人逃匿不能列報呆帳損失之課稅相關規定

營利事業因債務人倒閉、逃匿,致債權不能收回列報呆帳損失時,其催收債權存證信函應郵寄至該營利事業倒閉逃匿前之確實營業地址。

所得稅法第49條第5及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94規定,營利事業列報呆帳損失,其屬債權人倒閉、逃匿,無從行使催收者,除取具郵政事業無法送達之存證函外並應書有該營利事業倒閉或他遷不明前之確實營業地址,其屬逾期二年,經債權人催收,未能收取本金或利息者,應取具郵政事業已送達之存證函向法院訴追之催收證明,並由稽徵機關查對屬實始予認定。
某營利事業結算申報,列報鉅額呆帳損失,該營利事業所提示之催收款項存證函,其收件人地址尚非該債務人之營業地址,無法證明因債務人倒閉逃匿致無從行使催收而否准認列。

營利事業催收債權時應確實查明債務人營業地址,切勿疏忽僅就平常業務往來所知之地址為催收依據,致稽徵機關因查對不符而逕予剔除補稅。


摘自台北市國稅局

jessic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