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10日 星期三

真正的幸福-心痛的日子/ 夏韻芬

夏小姐的小孩在暑假不幸溺水,以下是她的心聲

大家真的要隨時掌握已經擁有的幸福


心痛的日子 2008-09-03

那一刻來的時候,感覺是痛,痛徹心扉、
痛不欲生、肝膽俱裂都無法形容,造物者
奪走我的心頭肉,我的心肝寶貝。

哀痛一波又一波的向我襲擊,我無力反擊,
我無法言語、無法思考,無法止住我傷心的淚水,
媽媽也陪我哭,他的兒子,我的弟弟,
在二十歲那一年車禍過世,她知道失去孩子的痛苦,
她甚至比我更痛,
因為她不忍心女兒承受這樣的苦難。

孩子離開,我的心神也離開了,無法進食
無法入睡,我不敢吃淑麗給我的安眠藥
我知道吃了安眠藥不會作夢,不做夢,
我的心肝寶怎麼會入夢,我越想入夢,
越是輾轉難眠,黑夜中的思念越是澎拜難熬,
我無力對抗,我吃了安眠藥。

第三天,孩子出現在我的夢中,原來,
吃安眠藥也可以有夢,夢境有點亂,

我幾乎不記得,但是最後孩子說
「媽媽,我有心跳了,我有呼吸了」
我在夢中高興極了,夢醒了,
我的哀痛沒有放過我,我在救護車上、
在加護病房外面千百次的問醫生護士
「他有沒有呼吸、他有沒有心跳」,
貼心的孩子都聽到了,特別來夢中告訴我有心跳、有呼吸了!

我每天祈求他的入夢,到現在,還在等。

小天使、上帝的安排或是老天給的功課,
沒有一句話可以安慰我,
因為我要當的只是一個一個平凡的媽媽,
早上催著孩子起床,偶而敲敲他的頭,
我要孩子,孩子也需要我!

送走孩子,我又出現一種天崩地裂的痛,
跟前幾天又不一樣,孩子走了,我的痛,
沒有停止,我面臨了很多第一次,
第一次沒有叫他起床、
第一次不用幫他準備早餐,
第一次沒有等到他下課的抱抱,
還有未來第一次沒有他的端午節、
中秋節、父親節、母親節、過年的年夜飯、
暑假、寒假…
這些第一次,就會像千萬支穿心箭,
直接刺向我的腦袋、心臟
我有活! 不! 下去的強烈感受!
我知道思念孩子會到我死的那一刻才會停止!

我開始想,我死了,誰會傷心到死?
天ㄚ,我還有一個孩子,還有老公,
還有媽媽、妹妹,還有很多人,我不敢想。
我能想的就是找一個方式活著,
我不能對抗哀傷悲痛,但是我可以跟他共存,
想哭的時候,讓我哭,想他的時候,
讓我摸摸他的衣服,聞一聞他的味道,
我也幫他準備早餐,因為這是我的習慣了。

我不知道,大家認識我的心肝嗎?
我在告別會上,代替他寫一封信給大家,
讓大家多認識一下我的小白!


叫什麼?
我是宗翰,在這個家庭中有很多稱呼,
若是叫李宗翰,喔,就表示我闖禍了!
大多時是叫「翰寶」,因為我是媽媽爸爸的翰翰寶貝,
請注意,不要寫成麥當勞那種令人發胖的「漢堡」。
我別名又叫心肝寶,這是媽媽給我的起床號,
一聽到這呼喚,我會迅速跳下床,絕不耍賴。
當然,打球完之後,就變成了臭寶,
你就知道我身上所擁有凡人無法擋的氣味。
最新的封號是? p? 捸A拜哥哥之賜,
因為他們嫉妒我的絕佳反應,竟說我是白目。
你問我自己覺得應該叫什麼?帥哥!
全世界最帥的人,站在你面前,
難道你一點都沒有知覺嗎?

作什麼?
我在媽媽肚子裡四個月後,醫生說我隔壁有鄰居住進來,
水瘤小姐是也。她佔用通道,甚至侵犯到我生存的環境,
因此醫生建議媽媽將我遞解出境,因此我奮力地捍衛國土。
六個月後抗戰勝利,我成了英雄,而這位小姐突然不見了,
醫生很詫異,他大概沒聽過「搬家」這名詞!
在我三個月時,疝氣出現作怪,我娘卻以為我是天賦異稟,
還暗自竊喜。結果當然是開刀,雖然有傷口疼痛不已,
卻不能哭,以免影響傷口,所以她決定出院,
在家中懷抱了我一天一夜,舒服與勇敢使我一聲未吭,
所以復原得很好,傷口也漂亮極了。

二歲時長水痘,哥哥只發一顆,我卻是滿山遍野,你信嗎?
連小鳥都不漏掉,所以那時我又叫「芝麻」翰寶。

上蒼給我很強的學習力、執行力與高標準。
君未見我牙齒白得可以反光?
因為牙醫交? 搢! C天早晚要刷牙三分鐘,我就貫徹始終。
爸媽永遠不需要為我功課擔心,即便我臭臉回來的說考爛了,
仍是九十分以上。
一年前我開始學鋼琴,你知道有時會覺得手指太多而卡在那裡,
但七個月後,我就上台演奏,繼續這樣下去,
周杰倫要開始擔心囉!

我的文筆好,在江湖上浪得渾號叫「屁王」,下筆如有神助。
你瞧,我還幫媽媽出書寫過序。

是什麼?
我的興趣是什麼?我愛籃球、愛游泳、愛錢,
但媽媽說「愛錢」不是興趣。
在爸媽眼中我是公義的化身。
提到正義感,就屬我「打飯」報仇事件,
在班級上凡屬惡棍的,我都賞他滿滿一湯匙的茄子;
有邦交的就少少點綴一下,學校規定必須吃光,喜歡吃茄子的舉手!
我也是爸媽貼心寶,有次他們發生爭執,
我跟他倆說:你們坐錯位置了,
俗話說床頭吵床尾和,你們現在應該去坐在床尾!
我的老爹成熟穩重,喜怒不形於色,他訓練我走向多元與傑出。
我娘親卻是不太管用,我總是先在公園找樹蔭地,
連坐車都要先搶一個位置給她。
如今,
我不單國小告一段落,人生的旅程也畢業了。
我成了爸媽的貼心天使,守護他們婚姻與一生。
我可是用心良苦,藉此要教育爸爸不時真情流露一下;
訓練媽媽能夠勇敢能幹;更提醒哥哥在家中多麼重要。
而我目前忙於在天堂卡位,找個絕佳位置,等待將來我們全家歡聚。
還有許多話來不及說,謝謝愛我的家人、
長輩、老師,陪伴我同學、摯友,
請珍惜生命的美好,我來過、熱愛過、擁抱過,
如今無憾的走過。 』
大家都愛孩子,抱抱家人吧,這才是真正的幸福!

2008年7月22日 星期二

公司增資程序

【公司增資程序】

準備文件:
1、 公司執照正本【民國90年以前設立公司】
2、 營利事業登記證正本
3、 登記用公司章及股東章
4、 新舊股東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二份『負責人五份』
5、 資本額變更分配表

程序:
例如:7/21增資200萬
公司提示截至7/20止所有進、銷項發票及薪資、管銷費用、各項應收應付款項,並登打入帳。
核對截至7/20止銀行存、借款餘額 (請公司向銀行申請存、借款餘額證明書)

存款簽證所需文件:
1、 增資前試算表,日期為存入款項前(以上述為例試算表日期07/20)
2、 增資後資產負債表,日期為存入款項後(以上述為例資產負債表日期07/21)
3、 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
4、 增資前後股東名冊。
5、 銀行存摺封面、內頁、存款頁。

2008年7月14日 星期一

97/07/10 財政部解釋令 公司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列報薪資費用之規定

財政部令


中華民國97年7月10日

台財稅字第09704515240號

自97年1月1日起,公司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部分股份由員工認購,

其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發布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39號「股份基礎給付之會計處理準則」

及96年10月12日(96)基秘字第267號函規定認列之薪資費用,

於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時,

應參照本部97年6月11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5210號令有關公司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列報薪資費用之規定辦理。

97/07/10 財政部解釋令 核釋員工認購公司法第267條規定現金增資保留股份之課稅規定

財政部令


中華民國97年7月10日


台財稅字第09704515241號



核釋員工認購公司法第267條規定現金增資保留股份之課稅規定

一、 自97年1月1日起,公司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部分股份由員工認購,員工依認股計畫認購公司新發行股票者,

可處分日標的股票之時價超過認購價格之差額部分,核屬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10類規定之其他所得,應計入可處分年度員工之所得額,由公司依同法第89條第3項規定,列單申報主管稽徵機關及填發免扣繳憑單,依法課徵員工所得稅。

員工認購價格超過可處分日標的股票之時價者,其所得以0計算。

二、 所稱「可處分日」,

股票採帳簿劃撥方式配發者,為股票撥入集保帳戶之日;

股票非採帳簿劃撥方式配發者,為公司或其代理機構依規定交付股票日;

但配發股票前先行交付新股權利證書或股款繳納憑證者,為證書或憑證撥入集保帳戶之日或交付日;

公司依公司法第267條第6項規定限制員工認購之股票於一定期間內不得轉讓者,為該一定期間屆滿之翌日,

該一定期間之起算日,依經濟部95年2月13日經商字第09500512990號函規定為增資基準日,即股款收足日。

三、 所稱「時價」,

標的股票屬上市或上櫃股票者,為可處分日之收盤價,可處分日無交易價格者,為可處分日後第一個有交易價格日之收盤價;

其屬興櫃股票、未上市或未上櫃之公開發行股票及非公開發行股票者,為可處分日之前一年內最近一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可處分日之前一年內無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者,以可處分日公司資產淨值核算每股淨值估定之。

97/07/10 財政部解釋令 經宣告破產而於破產程序尚未終結或終止前,不宜對該公司破產管理人或原負責人為出境限制

財政部令


中華民國97年7月10日


台財稅字第09704033310號

公司經宣告破產而於破產程序尚未終結或終止前,不宜對該公司破產管理人或原負責人為出境限制;其已於公司破產程序中對該公司原負責人辦理限制出境者,除於破產程序終止後,仍有欠稅達限制出境之金額標準且原負責人依法仍為應限制出境之對象而應繼續限制出境外,應即解除其出境限制。

部  長 李述德